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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ttwoch, 20. April 2011
给人的,就有给你的 - 倪柝声的见证
一九二三年魏光禧弟兄請我到福建北部建甌去傳道。當時我只有十幾元錢,只夠旅費的三分之一。我決定星期五晚動身,星期三、星期四,我一直禱告, 但錢仍沒有來。星期五早上我再禱告,不但錢沒有來,裡面反覺得我應該送五元給一位同工。我想起主曾說過「你要給人,就有給你的」。我向來不是愛錢的人,但那天我真是愛惜金錢,覺得很難給出去。我又禱告說:「主阿,若你真要我給出去五元,我願意。」但裡面並不願意。撒但迷惑我叫考慮一下,說可能經過禱告後, 我就不需要給五元了。這是我一生第一次因錢財而流淚。到底我順服了神,把五塊錢給了那位同工。給了錢之後,我充滿屬天的喜樂。當同工問我為什麼給他這些 錢,我說:「你不必問,後來你會知道。」
我預備星期五晚動身。我對神說:「原有十五元已經不夠,而你叫我給出五元,豈不是更不夠了麼?」當時我真不知道怎樣禱告。我決意乘小火輪先到水 口,再坐小木船轉到建甌。我到水口的旅程只用了很少的錢。當小火輪將要到的時候,我以為不該照我自己的意思禱告,並且若是不這樣作,結果將會好一點。所以 我就向主說:「我現在不知道怎樣禱告,求你替我作。」我又說:「若是你不給我錢,請你預備一隻費用便宜的船。」抵達水口時,很多小船的船夫來兜生意,其中一個只要七元:「這價錢比我所預料的少得多,因為按規矩要多好幾倍。我問船夫為什麼要得這樣少,他說:「這隻船已經有一個縣政府的人包去,我可以讓出後艙另外搭一個客人,所以我不在乎船賣多少,但你要自己預備伙食。」我本來有十五元,在我給了同工五元,坐小火輪用了幾角錢,小木船船費七元,伙食用了一元多 之後,我到建甌時還有一元三角。感謝主,讚美主,因他的安排總是好的。
當我在建甌的工作完畢時,我就要回福州,但問題又發生,因為我沒有足夠的錢回去。我打算下星期一動身,所以我一直禱告到星期六,其時我心裡感覺有把握,並想起在我離福州前神如何要我給一同工五元,而我起初為何捨不得的這件事。那時我剛讀到路加福音六章三十八節: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。」 於是我就抓住這句話對神說:「你既說過這話,我求你按著你的應許給我所需的旅途費用。」星期日晚一位英籍牧師鹿腓利(清楚得救並愛主的弟兄)請魏弟兄與我吃飯。鹿君先告訴我說,他和他的差會從我所傳的信息得到大的幫助,又說要負責我的來回旅費。我回答說已經有一位負責了,意思指著神。他就說,等你到福州時,我要送你一本威克斯君所著的《工作的炸力》。後來我覺得失掉了一個好機會,因為我當時所需要的是金錢來付旅費,而這本書並沒有用,並且後悔當時沒有接 受他的奉獻。飯後魏弟兄一同和我走回家,為著要完全仰望神而拒絕鹿君的幫助,我心裡喜樂平安。魏弟兄不知道我的經濟狀況,我微微動心的想向他借錢,等我回到福州時再還,但神不許。我絕對相信天上的神永遠可靠,並要看他如何供應我。
第二天動身,身上只有幾角錢。不少弟兄姊妹來送行,有的為我拿行李。一路走,一路禱告神:「你把我帶到這裡來,難道不帶我回去嗎?」走到一半, 鹿君就派一個人,帶一封信,趕上來了。我把信打開,信上說:「雖然有人負責你的旅費,可是我覺得也該有分於你在這裡的工作。可否讓我這年老的弟兄有這一分?盼望你肯接受這區區之數。」
我回到福州後,那位接受我五元同工的妻子對我說:「你將離開福州之前,你自己已不夠,為什麼還要給我們?」我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她回答說: 「星期三,我們家裡只有一塊錢,到星期五就用完了。那天我們整天禱告神。後來我的丈夫覺得應該出去散步,就這樣遇見你,你給了他那五元。這錢我們用了五天,以後神又從其地方面供應我們。」她流著淚繼續說:「若是那天你不給我們那五塊錢,我們就要捱餓。我們捱餓算不得什麼,但神的應許怎麼樣呢?」我聽了她的見證,充滿了喜樂,因為主藉著我給五元以補滿弟兄的缺乏。主的話真是信實的:「你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。」這是我一生所學習到最好的功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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